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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美优品创业经验教训,聚美优品创业经验教训总结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聚美优品创业经验教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聚美优品创业经验教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陈欧把自己化身为“网红”,专心在微博上推广聚美优品,现在看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陈欧把自己化身为“网红”,专心在微博上推广聚美优品,现在看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做为外行人,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有意思的点在于,网红,而不是这个人

首先看到聚美优品还能露面表示很惊奇,在我的周围里这两年已经听不到有人在议论这家电商了,这意味着在我的这个片区甚至是这个大区域上基本没有人在提到过聚美优品,这对于一个敲过钟的公司来说,很不利。但这不是我想说的,我只是想表达下已经很久没听过这个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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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网红,得先说下网红的作用是什么

把网红分为两类,一种有为,一种无为。

有为是,有功能性的,比如游戏主播,段子视频技能才艺之类的。能让看的人有寄托的,每天上来看一看笑一笑,每天上来看一看学一学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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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是,像个漂亮花瓶一样杵着,跟人唠唠叨叨,跟人互动那种,再不然就是能喊两句。给人解解乏,欢乐欢乐。

可以看到本质上这两者都是有作用的,往文的说叫给人有寄托,能在某一点满足自己,往武的说就是无聊又不知道干嘛又想放松的人消磨消磨时间

那么反观题主说的这人,有没有达到这两者的要求,他能不能放低自己逗趣大众?能不能大众人提供技能常识技巧?能不能当个花瓶给大众解解乏,逗趣逗趣?显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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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人,说他丑,却也能上得封面,说他帅,也不尽然是。上下不足,中庸。而中庸是现在网络所不能接受的。这个事事为奇,时时为鲜的网络,不爆难,想爆也难。

至于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在我这外行人看来,利的是能保证有固定忠实的粉丝团,维持住现状,弊的是要开拓很难。

首先这人是谁我都不知道,当然也许是我太不关注这种所谓的网红了!对自己的孤陋寡闻先向大家致以歉意,接下来我想说的是,现在所发起的所谓的讨论,会不会本身就是他在头条上花钱打广告如果不是就当我没说好了。对于这种人,我也没兴趣去看和读他的故事

首先给大家说一个细节,陈欧在生活中,也是一个偏向于“自恋”的人,在公司里,他一直认为自己的微博传播,会比其他任何市场公关都高效。他觉得自己几百万的粉丝,随便一条内容都顶上一场发布会。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再说利弊问题。其实也不能说利或者弊,因为利肯定有,对于聚美的品牌传播、知名度打造肯定有利,而且陈欧把自己打造成聚美的IP,也不失为一个良策。至于弊,如果把陈欧当做一个个体,他的所作所为也无可非议。但对于聚美来说,很容易让这个创始人很多网红一样,过于迷恋自己粉丝数量的膨胀,导致个人膨胀。然后出现了第一段说的问题。

利大于弊. 如果陈欧不在微博上面发声,聚美优品甚至他自己可能真的就一点声音都没有了.

聚美优品这个品牌本身质量抛开不谈,但是陈欧这个网红,确实给聚美优品导了不少流量,也省了不少广告费,这样在提高个人知名度的同时,给企业带来利益,股东怎么会有意见?

所以总体来说,利大于弊

利大于弊吧。

陈欧从拍摄“我为自己代言”广告之后,就开始化身“网红”,在微博进行自我营销 ,加大对聚美的推广。

从传播媒介而言,现在的社会是自媒体时代,微博是一个很好的传播平台。微博有其不同于其他传播媒介的特质,如传播速度快,内容公开性强,传播范围广。借助微博传播,能够在短暂的时间内扩大其知名度。

从受众而言,“粉丝经济”的时代下,陈欧把自己包装成“网红”,能够将普通受众变为自己的粉丝。受众如果出于对陈欧本人的喜欢,也会去聚美购买商品。并且受众都有一种跟风心理,当一个产品在微博爆红之后,受众变会跃跃欲试。

从传播效果而言,将微博的特性与粉丝的心理相结合,能够产生一种强效果。聚美的销售不断上涨,知名度不断提高就是最直观的体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聚美优品创业经验教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聚美优品创业经验教训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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