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券商代理市场趋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券商代理市场趋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零佣金时代已悄然步近,券商、客户经理和客户将如何适应?
从2019年10月份,继海外多家主流互联网券商宣布“零佣金”后,最新加入的是知名资管公司富达投资。面对这股降价风潮,国内券商跟还是不跟?
佣金率下行已是不争的事实,虽然传统的经纪业务仍然是证券公司的基础业务,但是同质化的商业模式下,价格战成为各家券商获取客户的重要工具。前三季度,沪深交易所单边股基交易额为 106.50 万亿元,同期证券业代理买卖业务净收入 625.33 亿元,计算可得佣金率为万分之 2.94,这是佣金率首次跌破万分之三的大关。
当前券商实际收到的佣金率约为万分之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佣金中包含万分之 0.2 的证管费、万分之 0.487 的证券交易经手费以及万分之 0.2 的过户费,合计万分之 0.887。此外,券商还需每年根据分类评级按比例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因此券商支付给各类交易清算机构的刚性手续费在万分之 1。
以嘉信理财为代表的美国互联网折扣券商陆续实施"零佣金",虽然说国内普遍认为,由于监管要求及券商自身情况,国内经纪业务不会马上进入"零佣金"时代,但在此消息之后也确实有多家华南地区的中小券商将佣金费率压到万分之一的地板价。
证券经纪人能不能同时为两个证券公司工作?
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对待客户、客户利益优先等原则;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专门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不能同时在其他机构任职或者同时接受其他机构委托;证券经纪人除不得有《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禁止的行为外,也不得有以所服务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的名义,与客户或他人签订任何合同、协议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执业规范》同时对证券公司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提出了相应要求,如: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经纪人统一提供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有关信息和材料可以由证券公司自行制作,也可以来源于其他机构;证券公司应当对统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执业支持系统,并***取有效措施,防范证券经纪人私自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
之所以说理论上可以,是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一个证券经纪人可以同时为两家证券公司工作。并且相当多的证券经纪人跟证券公司签的是代理服务合同,而不是雇佣合同。
实践中不行是因为现在的证券公司是竞争关系,当它知道为自己服务的经纪人还在为其他券商服务时,基于商业风险考虑也会终止这种服务。
起码现在,我们还没有看到同时服务两家券商的证券经纪人。
资本市场成熟以后,独立于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人可能会越来越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券商代理市场趋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券商代理市场趋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