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伙人没有创业经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伙人没有创业经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创业合伙人不怎么上心怎么办?
創業找合夥人一定要慎重,必須找個志同道合的人,事業纔有成功的可能,俗話說道不同不相為謀,如果你感覺你的合夥人不怎麼上心,你最好跟他推心置腹的談談,看看兩個人之間是不是有什麼分歧,如果對方仍然無動於衷,那你和他趁早分開,免得後患無窮。
2个人合伙投资,对方出的钱多,但不参与管理运营,该怎么分成?
这个具体的事宜都是你们之间商量着来,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既然你们合伙投资肯定是关系不错的,那么对方出钱多但是不参与管理运营,那他原本是按照你两成,他八成,但是他不参与管理和运营就会适当的拿出一本分的股份给你,这个是很正常的,具体的就看你们两个之间怎么谈这个事情了
如果甲出的多,乙出的少,彼此对前景也不是很看好,但是彼此又想试一下
如果一方只出钱,不参与经营,那么就应该协议,谁参与经营,就给谁开工资,不管盈利亏损,
要保证经营一方的最低生活保障,这是前提,最后不管盈亏,按投资比例承担风险。
谢邀。简单说一下我的看法吧。
若盈利是长期的,付出劳动多的那方定会觉得心里不舒服。题目中提到的是“2个人合伙投资”,说明两个人都是出了钱的,区别在于一方只出钱不出力,而另一方出钱又卖力罢了。出资多的那方不参与运营,时间久了运营那方一定会觉得心里不舒服。
一方出资金,另一方出技术,某种程度上也是可以达成公平共识的,差不多付出平等就好,经商议后可以决定风险利润每人承担一半。
仅个人观点,欢迎评论指出。
合伙开公司,正常来说应该按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效益分配,对于负责经营的股东,应该从管理工资和经营效益奖励的角度进行贡献补偿,尽量不要影响公司的效益的分配比例,不然一旦该股东不再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而聘请职业经理人进行公司经营,效益的分配是否需要调整,这就影响到章程了。***说***,还是要好一点。
但是我们都知道,在创业初期,企业的效益很难说,甚至会亏本,参与经营的股东,工资会很低,付出往往是回报是不匹配的,付出的,而回报少。如果对这个股东没有一定的补偿,也是不公平的,大股东还好一点,特别是对小股东就不太好了,作为合伙人必须要考虑到这一点。但是如果工资给的高,企业本身就运营困难,也是不太适宜的。
解决这个问题,实际上合伙人可以考虑动态股权的方式,即按市场职业经理人的薪酬或略低的水平,核定负责经营的股东报酬,但发放可以按较低的水平的进行,对于未核算发放部分,进行统计计算(包括应发未发的奖励),对这部分未发放薪酬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种是在企业效益较好时,进行补发。不过考虑到该股东因企业效益不好,可能拿不到风险,可以在补发时多补发一些。即要认可该股东的在公司经营中的价值贡献。
另外一种是,对核算未发放部分,算做该合伙人的后期股权投资,重新核算双方的股权比例与效益分配。 这两种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此方面的问题。
当然还有一种,就是双方在创业初期的约定,对参与经营者的股东发放更高的收益比例,但是这种定的同时,往往也有一个责任约定,就是经营者必须要保证企业经营达到某种目标,是和绩效挂钩的。但具体的分配比例定多少,这个看双方沟通情况而定。我在做投资时,曾经做过一个类似的项目,被投资对象持有30%的股权比例,在实际效益分配时是动态的,根据企业实际达到效益的高低,不断调整双方的效益分配比例,最高是双方五五分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伙人没有创业经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伙人没有创业经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